在西藏传统服饰文化中,由于各地不同的自然环境、民风民俗、生产生活方式形成了各区域别具特色的服饰。在全区七地市的众多服饰中,有7项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3项被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对这些特色服饰进行传承保护的过程中,逐渐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保护模式。
西藏各地服饰特色鲜明 承载深厚文化内涵
长期致力于西藏各地服饰研究的自治区群艺馆副馆长阿旺丹增介绍说,由于地域辽阔,在千百年的历史发展中,西藏各地的服饰在式样、色彩、材料、制作、穿戴、佩带等方面都具有鲜明的地域性。尽管同为林区、牧区和农区的服饰,但每个地方都有着自己独特的风格。他举例说道,“光是工布服饰中的帽子,林芝各个县都有细微差别。”
据阿旺丹增分析,之所以形成这样复杂的服饰,主要原因在于西藏各个地市有着不同的地理小气候,并且某些地方经过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化洗礼后,服饰也经历了不同的融合与创新的过程。
此外,在西藏很多地方,与服饰相关的民俗与传说也成为当地文化的组成部分。在阿旺丹增看来,对于这些民俗的搜集与整理同样也是对民族服饰的保护。他信手拈来两个关于服饰的传说介绍道,“像阿里普兰的科迦服饰的传说,民间相传上千年前,当地的洛桑王子有一位善良美丽的王妃,因为忍受不了其它嫔妃的妒忌和迫害,她便化为孔雀飞走。当地百姓为纪念她就模仿孔雀开屏制成此服饰,因此,科迦服饰也被称为‘孔雀服饰’或‘飞天服饰’。”
关于那曲地区申扎县的巴扎服饰也有一个有趣的传说。故事中,格萨尔王的王妃珠姆被霍尔王挟持,机智聪慧的珠姆王妃为了保全清白,特地穿着造型奇特的巴扎服饰装疯,“疯装”也由此得名。
正因为这些服饰承载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在西藏七地市中,已有包括藏族服饰(措美服饰、林芝服饰、普兰服饰、安多服饰、申扎服饰)和珞巴族服饰(隆子珞巴族服饰、米林珞巴族服饰)等7项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僜人服饰、朗县金东牧民服饰、羊卓服饰、江达服饰、吉隆服饰、森廓服饰等13项入选西藏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