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西安市近日被正式命名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示范期为2016年2月至2019年2月。
根据1月29日质检总局发布的公告,经城市政府积极创建,所在省(市)质量强(兴)省工作相关机构审查推荐、专家组考核验收并向社会公示,同意命名上海市松江区、西安市、宜宾市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稍早前于1月27日发布的关于验收情况公示的公告指出,上海市松江区、西安市、宜宾市经过开展全面创建活动,由所在省(市)质量强(兴)省工作相关机构推荐,向质检总局提交了《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验收申请书》,经质检总局严格审核、组织现场验收,拟同意命名上海市松江区、西安市、宜宾市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2月15日,西安市质监局也在官网上公布了这一消息。消息指出,质量创建的任务虽已完成,但质量征程依然任重道远。西安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将通过质量强市,推动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民生改善、生态环境建设迈上新台阶,真正让“品质西安”在方方面面得到体现和改善。
据报道,质检总局计划通过3至5年的努力,指导100个城市开展创建活动,按照宽进严出、好中选优的原则加强指导,批准命名30至50个“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严格控制批准命名城市的数量,并建立退出机制,对于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未起到示范作用的,将取消示范城市称号,以确保此项活动的权威性、影响力和示范作用。
(文章来源:华商报 本网编辑: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