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疆治理中的跨境族群问题探讨》论文
作者:宋才发
北京6月17日电 边疆是一个有着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概念,边疆地区的民族和族群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跨境族群是20世纪后期民族学研究的一个新领域,使用“跨境族群”的提法比使用“跨境民族”更符合边疆实际。边疆地区是一个具有确定含义的专用术语,边疆地区最重要的特征是它的主权性,边疆安全社会稳定是跨境族群生存与发展的根基。跨境族群的国家认同是边疆治理的核心,制约跨境族群国家认同情感的因素是多维的,必须探索增强跨境族群国家认同情感的基本路径。由河南师范大学主管、主办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AMI综合评价(A刊)核心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全国高校精品社科期刊、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期刊《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2期发表宋才发教授《边疆治理中的跨境族群问题探讨》论文。《河南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主任、主编刘科,副主任陈留院,本文责任编校张家鹿。
宋才发教授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二级教授,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民委首届有突出贡献专家,广西民族大学特聘“相思湖讲席教授”,贵州民族大学特聘教授、民族法学学科团队领衔人,博士生导师。
边疆治理中的跨境族群问题探讨
宋才发
一、“跨境族群”提法比“跨境民族”更符合边疆实际
(一)边疆是一个有着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概念
边疆在内地人眼里是属于那种遥远边缘的区域。譬如,每当人们说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边疆的时候,脑海里立刻浮现出历史上曾被视为“罪犯”流放地的荒凉场景,属于唐代大诗人杜甫在《春望》中所说的那种“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的遥远边缘地带。边疆的主要职责和特殊功能,历朝历代都是为捍卫国家中心区的安全而“守在四方”。在历史上正是由于边疆地区的“边缘”性特点,决定了边疆属于国家“非重点”建设区域。与此密切相关的“边缘族群”研究,历史上多是以中原文化为中心展开的,因而有意无意中带有对边疆文化的某种偏见。如有些人在论及西南边疆文化特点时,往往一言以蔽之曰“南蛮文化”,其言意并非褒奖“南蛮文化”的深远意义。其实“边疆”是一个文化底蕴深厚的历史范畴和地域概念。在当今世界的200多个国家里,并不是每个国家都有“边疆概念”,只有少数属于历史悠久的文明国家,抑或传统文化地域在近现代没有遭受重大破坏,仍然较好地继承和保留了历史文化遗产的国家,才配得上有“历史文化边疆”的称谓。“族群”是指在地理、血缘、语言抑或文化方面,具有共同的、鲜明的特征的少数民族群体。“跨境族群”既是指祖祖辈辈跨境居住的本地少数民族群体,也泛指居住在边境线上、具有传统文化底蕴的少数民族群体。跨境族群作为一种特殊存在方式的居民群体,是“国家政治族际”与“民族文化族缘”互动的结晶。从纯粹的理论上讲,“族缘”是指中国边疆地区跨境族群与周边邻国跨境族群之间的同源关系,即他们彼此之间曾经有过密切的历史交往和文化联系。学术界通常所论及的“族缘政治”,实质上就是指本地跨境居住少数民族群体的基本政治倾向和利益诉求,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对国家政治乃至国际关系的作用和影响。由中国政府倡导的“一带一路”战略构想,在开拓人类学、民族学国际研究新领域的同时,也让世界各国了解了具有5000年文明辉煌历史的中华文明。当代中国除了作为主权国家意义上的实体国家之外,还是一个具有沟通联结世界能力的大国。由中国政府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已成为绝大多数国家文化构建中的一种价值追求,中国正在通过联合国这个政治大舞台,诚意地向各国提供全球治理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边疆地区跨境居民具有两种特殊的身份认同:一种是对跨境居民的“民族身份”认同,即对跨国或跨境同源族群群体的认同;另一种是对国家的“政治认同”,即对中华民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族的认同。鉴于这两种认同的客观存在性,因而当中国与邻国关系发展到剑拔弩张的时候,国家会主张跨境居民对国家和中华民族的高度认同,强调国家利益和中华民族的利益高于一切;当两国关系处于和平友好状态的时候,国家一般会提倡并加强这种睦邻友好的“族缘”关系。“族缘政治”既包括族群内部关系,也囊括族际外部关系,因而“族缘政治”历来是一个与跨境族群关系十分密切的话题,跨境族群的“国家认同”情感,是“族缘政治”和“边疆治理”的核心问题。
(二)边疆地区的民族和族群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民族”是指在文化、语言、历史和生活方式诸多方面与其他人群在客观上具有明显区别性的群体,是近代以来国内外学者研究人类进化史以及种族区分后形成的一个科学概念。斯大林曾经指出:“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了共同的民族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素质这四个基本特征的稳定的共同体。”在2005年5月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中央政府首次对“民族”概念从定义上做出明确界定,认定“民族”是人类社会在一定历史发展时期内,逐渐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这个表述标志着执政党和中央政府,对民族概念中国化探索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现实状况就是这样:“一个国家可以容许和存在诸多不同的民族,一个民族也可以生活在不同人文社会环境的国家里。世界上约有2000多个民族,分布在全球200多个国家里”。自从国务院正式确认全国56个具体民族以来,尤其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以来,民族在我国就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法律概念。“族群”的范畴有大有小也可大可小,既包括含有若干具体民族的大族群,也指一个民族内由于文化背景的差异而形成的小族群,有时候由于对民族问题研究的需要还泛指“跨民族”的族群。族群是自有人类历史以来,用以区分本族与他族的一种种族分类方式。本人在2006—2013年担任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博物馆馆长期间,为撰写《民族博物馆研究》这部民族学专著,曾分别拜访过台湾大学政治学研究所石之瑜教授、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程家瑞教授、台湾辅仁大学中国文学系主任李添富教授、台湾原住民发展协会王琼樱副秘书长、台湾立法委员蔡中涵教授(台湾淡江大学)、国立台湾博物馆典藏组李子宁组长等从事民族学、人类学研究的专家学者,从他们那里获知台湾地区对“族群”概念的使用频率比大陆高,台湾通常是依据人的出生地、祖籍地、居住地抑或共同语言对人群进行分类。近年来大陆专家学者对族群基本内涵的探讨愈来愈深入,族群概念也从原来以少数民族抑或少数民族后裔的意思,发展到以文化特征为核心去进行甄别,认为族群同样是以民族文化为支撑的、社会发展过程的必然结果。中国当下有30多个“跨境族群”,仅云南省就有16个跨境而居的少数民族族群。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与越南相毗邻,居住着壮族、汉族、苗族和瑶族等15个民族群体,其中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占全县总人口的97.8%。壮族先民们自古以来就生活、劳作在大新县这块故土上,他们与相毗邻的越南、缅甸和老挝边境居民跨境而居,绝大多数都属于语言相通、文脉相近的“一家亲”,大多数家庭至今仍然沿袭着彼此通婚的传统习俗。自1078—1084年,宋王朝与交趾李朝划定两国边界线之后,壮族就成为中越两国居民真实意义上的跨国族群。按照北京大学马戎教授的观点分析,宋王朝与交趾李朝在划定两国边界线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到当地居民群体的自然居住边界,“而是把同一个部落、同一个族群的成员划分在边界的两边,使他们分属不同的政治实体。”生活在中国境内的族群仍然称之为“壮族”,而生活在越南境内的族群同胞,自此改称为“岱依族”和“侬族”,“岱依族”和“侬族”发展到今天约有200万人。广西的壮族与越南的“岱依族”和“侬族”,彼此之间有着割舍不断的、血浓于水的亲缘关系。尽管他们经历了历史上血与火的洗礼,已经分属于不同的国别并且有了不同的族称;但是他们始终传承和沿袭中国农耕文明的传统,在人们日常生产生活实践中,始终保持了语言、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的共同特征。只要是在平常的非战争状态下,国境线一般难于阻止他们之间的自由交往,后辈之间“跨国婚姻式通婚”是家常便饭。
(三)跨境族群是20世纪后期民族学研究的一个新领域
大陆学者对边疆跨境族群的研究起步比较晚,肇始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改革开放初期,当时只有少数人有机会和条件研究边疆地区的历史文化。对于多数人来说,根本没有条件关注国外那部分属于同一文化群体的存在。就目前所掌握的历史资料看,中央民族大学陈永龄教授率先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跨界民族”理论,并且在民族学人类学专业招收了“跨界民族”研究方向的硕士研究生,自此开启了“跨界民族研究”的先河和新领域。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和面向国内外学术研究的需要,建议今后少用“跨界民族”“跨国民族”“跨境民族”之类的提法,逐渐改用世界通行的“跨境族群”的规范提法。“族群”作为一个人类学与民族学、社会学与政治学概念术语,最早出现在《牛津英语字典》1972年版的词条“补遗”里。在随后1973年出版的《美国传统英语字典》里,正式使用了“族群”这个专用术语。伴随着全球冷战后国际地缘冲突事件的不断发生,学术理论界便把“跨国民族”“跨境民族”之类的概念,有意识地向“跨国族群”“跨境族群”概念转换,使之成为21世纪人类学与民族学、社会学与政治学的一个研究热点领域。马戎教授曾指出:人们习惯“把中国那些跨界居住的群体称为‘跨境民族’,这个提法和概念在现代世界的国家体系里是有问题的,也会对这些跨境群体成员的国家认同带来负面影响。”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历史悠久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国现有30个跨境族群,他们分别是朝鲜、鄂温克、赫哲、蒙古、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吉克、乌孜别克、俄罗斯、塔塔尔、维吾尔、回、藏、门巴、傣、彝、哈尼、景颇、傈僳、拉祜、佤、德昂、怒、布朗、独龙、壮、布依、瑶、京等族群,总人口约6600万人。他们所使用的语言除了尚未确定的“朝鲜族”和“京族”之外,这30个族群分属于4个语系、11个语支、14个分支。在他们语言使用习惯上,属于汉藏语系的跨境族群和文化群体多达15个。中国56个民族中的每一个具体民族,从国际法的意义上说,也就相当于一个大“族群”,只有“中华民族”才配称国际法意义上的完整“民族”概念。譬如,与中国相邻的蒙古国,他们把自己的国民称为“蒙古族”,那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如果把中国境内抑或与蒙古国跨境而居的蒙古族群,也统称为蒙古国的“跨国民族”抑或“跨境民族”,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它无异于把中国的“蒙古族群”和蒙古国的“蒙古族人”,从本质上混同于一个共同存在的民族实体。从严格定义上说,人类早期传统部族国家的有机构成,多是以先辈的血缘、语言文化和宗教信仰等因素组成的人的共同体。现代民族国家则是由全体国民,以平等公民身份共同构成的政治实体,两者在国家构成和国家认同上是有本质区别的。相邻国家对中国学者“跨境民族”的表述曾提出过异议,怀疑乃至害怕中国借助这个概念建立跨国界的群体认同,然后再通过“民族自决”的途径,把境外的跨国成员以及居住区域并入中国版图。这种担心自然是多余的、没有历史根据和缺乏法律依据的。尽管中国正在艰难的崛起,但中国绝不会像美国所污蔑、攻击的那样“国强必霸”。中国从来没有通过自己的边疆搞过领土扩张,也从来没有损害过周边国家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政府历来强调亚洲各国应当建立“睦邻友好”“合作共赢”的国际关系,中国欢迎邻国都能搭上“中国快速发展的列车”。再譬如,邻国越南政府和学术界不认同“跨境民族”的提法,明确表示越南的“岱依族”和“侬族”,是越南民族和国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中国的壮族是中华民族的组成部分,不承认中国的壮族与越南的“岱依族”和“侬族”是同一个民族,认为它们分属于两个民族、两个国家,彼此之间不应当存在“民族认同”问题。因此,近年来专家学者在分析研究跨境族群问题的时候,已关顾到邻国边民的情感是否愿意接受,避免引发不必要的国际政治疑虑和外交纠纷。“中国”是现代“民族国家”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决不能把中华民族演变的历史,等同于民族概念演变的历史;尤其不能拾人牙慧地搬用西方兜售的民族理论,用以套裁中国几千年民族大融合、大发展的历史。参照现代国际规则有关“国籍制度”和“护照制度”的规定,可以考虑在适当的时候不再使用“跨境民族”这个概念,改用国际通行的“跨境族群”概念。无论中国公民涉及国际政治、外交活动,还是公民出国经商、留学抑或进行个人旅游活动,也无论你是来自哪个省份抑或属于哪个具体民族成员,在填写“外国人入境卡”和“外国人出境卡”的时候,谈不上自己属哪个民族成员有多么重要,至关重要的是必须尽快说明“我来自中国”、“我是中国人”,因为“中国”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规范标识。
二、边疆地区与跨境族群的基本内涵及历史特征
(一)边疆地区是一个具有确定含义的专用术语
“边疆”与“边境”两个近义词。人们往往在谈论边疆与边境的时候,习惯把两者混为一体抑或不分彼此,其实边疆与边境的本质含义是不同的。边疆是指靠近国界的那一大片疆域领土,当代中国边疆是一个范围相当广泛的地域概念,它涵盖了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云南、西藏、甘肃、新疆9个省区的所有国土面积。“边界”与“边境”这两个词的意蕴倒是比较切近的,边界一般是指国家与国家之间,事实上存在着的那条泾渭分明的分界线;边境则是指临近抑或靠近分界线的那片“控制区域”。归纳起来可以得出如下结论:“边境”是一个比“边界”更大的地域范围,可以用于国家与国家之间互通有无的“专控区域”,“边疆”的范围则更大、幅员更辽阔。从其功能上看,边界的功能和全部意义在于宣示国家主权,如国家在边界线上竖立界碑;边境的功能在于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相互沟通,如边境口岸;边疆的功能在于民众创造多元化,如边疆地区富有特色的多元文化对国家的支撑作用等。“边疆安全”作为国家整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边疆安全相对于内地省份安全来说的,具有其独特的特殊性和边缘性。为此2017年2月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对国家边疆的整个疆域面积和未来走向首次做出科学规划。尽管《纲要》尚未明确划定边疆范围,但是它已经确切地把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统称为当下和未来的“特殊地区”。为了激励和支持边疆民族地区干部群众,通过自力更生、奋发图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使边疆贫困区域和特困群体尽快脱贫致富,《纲要》提出国家“支持新疆建成面向西北开放的重要窗口;支持西藏建成面向南亚开放的重要通道;支持广西建成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支持内蒙古建成向北开放的重要窗口;支持云南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把新疆、西藏、云南、广西、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纳入边疆的整体范围”。国务院2017年6月在《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中,明确重申:“本规划实施范围为我国陆地边疆地区,包括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云南、西藏、甘肃、新疆9个省区的140个陆地边境县(市、区、旗)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58个边境团场”。如果把《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同《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做一个大体的比较,就会发现它们之间的主要差别,就是后者比前者多了一个甘肃省。在国务院正式公布的“规划”当中,陆地边疆地区最大的指称范围,就是上述含国界线的9个省区。这也即是说,只有地处边境线边缘的民族地区,才能够称得上抑或称之为“边疆地区”。中国陆地边疆地区与周边14个国家相接壤,陆地边界线长达2.2万多公里;边疆地区的国土总面积为590多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国土总面积的62%。世居抑或长期居住在跨国边界线上的居民,习惯上被称之为“跨境边民”。中国跨境而居的族群与邻国跨境而居的族群,与生俱来就有着“族源”历史文化联系抑或“同源”关系,因而双方国家都称他们为“跨境族群”。在当下国际周边环境恶化日趋激烈的情势下,边疆地区跨境族群的国家认同感和对于国家忠诚的程度,就成为边疆地区跨境区域诸多安全问题当中,最具长期性、复杂性、特殊性和潜伏性的要害问题。边疆治理的功能集中地体现在边疆安全问题上,各级地方政府迫切需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地梳理边疆地区的安全隐患,以区域治理的法治思维来思考跨境族群民族事务治理的相应对策;从国家区域安全的视角,综合考量跨境族群的民族事务治理问题,把跨境族群问题治理提升到边疆安全治理的实践中来。
(二)边疆地区最重要的特征是它的主权性
主权性是国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重要标志。《联合国宪章》第2条规定的“领土完整”,实质上指的就是“硬边疆”的领土主权完整。国家主权体现一个国家领土、领海和领空的永久属性。体现国家主权独立的中国完整的边疆概念,自然是包括陆地边疆、海洋边疆和领空疆域在内的完整边疆,限于篇幅本文在这里只讨论“陆地边疆”问题。边疆不同于通常所说的边界,也有别于濒临边界线幅员有限的边境,它泛指祖国边疆地区的省份抑或自治区。边疆地区的每一寸土地无论开发与否,都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主权性是边疆地区最重要、最根本的特征。“中国”概念源自于古代的“华夏”,中原华夏不仅孕育了“中国”,而且逐渐孕育和演化出一个生生不息的“大中华”。学术理论界所论及的“中国性”,不只是自然的包括汉文明,而且囊括汉文明之外的其他多民族文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正是56个民族文明交相辉映的结果。因而中华民族的中国性和民族性,是中国辽阔边疆最主要、最鲜明的特性。任何脱离边疆地区中国性、主权性和民族性特征的所谓“边疆特殊论”,都是不着边际乃至毫无根据的无稽之谈。随着中华民族“站起来”“富起来”和正在逐渐“强起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敌对势力始终亡我之心不死,把中国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在国际社会寻找一切借口和机会阻止中国的和平崛起。在他们看来,能够阻止中国崛起的最佳途径和最有效方式,就是在中国周边散布“中国威胁论”和“强国必霸”的论调,从外部激起邻国对中国的恐惧、敌视和仇恨心理。在中国边疆地区不断地制造事端、挑起民族隔阂和民族纠纷,尤其是利用极少数“台独分子”“港独分子”“疆独分子”和“藏独分子”,从内部破坏来之不易的中华民族大团结的局面。因此,2013年10月习近平就在中共中央召开周边外交工作的座谈会上提出:“走和平发展道路是我们党根据时代发展潮流和我国根本利益做出的战略抉择,维护周边和平稳定是周边外交的重要目标。”中共中央确定的“中国周边外交方针”,是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坚持睦邻、安邻、富邻,集中显现“亲、诚、惠、容”的命运共同体理念。党的十九大报告对边疆安全和发展的准确定位是:“加快边疆发展,确保边疆巩固、边境安全。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中国边疆安全问题与发展问题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如果没有发展的安全,就不可能实现边疆的持久安全,边疆的繁荣发展是边疆安全和稳定的坚固保障,也是周边国家和地区实现安全的总钥匙。近年来中国政府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就是一种扩大与睦邻友好国家乃至区域合作的新途径,旨在挖掘开发古代丝绸之路具有历史价值的东西,为东西方文明交流搭建一座互通桥梁,促使周边国家和国际社会逐渐形成共同的命运共同体。习近平在广西合浦历史博物馆参观时指出:“广西是‘一带一路’交汇对接的重要门户,合浦汉代博物馆和铁山港码头,这两个地方都与‘一带一路’有着重要联系,北海具有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历史底蕴,我们现在要写好新世纪海上丝路新篇章。”早在2000多年以前,这里就已经是商贾云集、贸易往来繁华集镇,这些文物就是合浦作为海上丝绸之路早期始发港的佐证。就全国整体而言,新疆是古代陆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区域,福建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核心区域,广西合浦则是古代陆路丝绸之路与海上丝绸之路的交汇点。我国周边国际环境的安全,既是国家边疆安全的延伸,也是整个国家安全的大屏障。在中国积极构建与周边国家睦邻友好关系的时候,不能不留意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大国在国际舞台上给中国制造各种障碍;在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关系上,不遗余力地进行赤裸裸的挑拨与挑衅。中国政府和人民不能不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不断更新和加强边疆地区的安全思维。
(三)边疆安全社会稳定是跨境族群生存与发展的根基
同源跨境族群形成的历史原因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中国同源跨境族群的形成主要有两个原因:(1)属于划界形成的跨界族群。这种情况多发生在现有领土状况确定之前,同源族群就已经休养生息在这片土地上,只是由于国家边界的划分,他们彼此才成为跨境而居的跨境居民。近代国家边界划分和边界领土固定之后,原来“同一民族”的成员被划分为不同国家的成员,这些跨境而居的居民就成为“跨境族群”。譬如,西南民族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壮族族群,同越南的“岱依族”“侬族”族群就是如此。(2)属于迁徙形成的跨境族群。这种迁徙跨境族群在迁徙的时间上有先有后,有些迁徙族群是由于游牧、游耕的需要,较早迁徙并居住在这片热土上;有些是由于族群之间发生战争抑或其他重大事件而被迫迁移;也有一些是属于近代历史上的“民族迁徙”造成的。现在居住在中国东北地区的朝鲜族群,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人是近现代以来,因帝国主义侵略朝鲜半岛后,不堪忍受帝国主义列强的剥削和压迫而被迫迁移到东北地区的。在历史上也有一些族群是属于生产生活环境所迫导致的,如西南边疆地区的云南省就有不少族群,传统上以刀耕火种为生、随耕地而居。当一块肥田沃土地力基本耗尽的时候,他们就开始在周边地区寻找可开垦耕种的新耕地和新家园,若干年之后他们又再次进行大规模迁徙。边疆地区的安全和安宁是跨境族群生存发展的基础,作为同源分属不同国家的跨境族群,多因在生产生活习惯、风俗习惯、历史文化和价值观念诸多方面,与邻国跨境族群具有相通性和互补性。尤其是在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后,跨境族群由于跨境而居,且与国外同源族群有着天然的盟友联系,他们往往能够为国家、本地区扩大对外经贸往来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边疆地区政府只要因势利导做好工作,这些活跃因素就会成为促进边疆地区社会秩序稳定、边境秩序安宁、边民安居乐业的积极因素。对于祖祖辈辈居住在国境线上的跨境居民来说,这些有利因素就是他们的生存发展之本、发家致富之基。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跨境族群在促进国家与国家之间和平交往的同时,也易于招惹境外敌对势力挑起民族事端、引发境外极端宗教势力的渗透、遭遇境外反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攻击等。譬如,西南边疆地区陆路边界线长、明的暗的交通便道比较多,成为“金三角”地带贩卖毒品、走私枪支、偷运国家违禁物品以及跨国拐卖人口的集散地和天然通道。西南边疆地区在意识形态领域,也是极易突现“杂音”的地方。受边疆特殊地缘政治环境等复杂因素的影响,否定马克思主义、反对社会主义的各种错误思潮,往往通过边疆地区某些防控不到位的漏洞猖狂地向内地渗透,严重地影响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在跨境族群中的广泛传播。总之,边疆地区的安全和安宁是跨境族群生存发展的基础,从根本上消除跨境区域各种不良社会现象和违法犯罪行为,已成为边疆地区跨境族群在当下的历史使命。
三、边疆治理中跨境族群国家认同的功能与路径
(一)跨境族群的国家认同是边疆治理的核心
国家认同是公民对所属国家的承认、认可、赞同、归属和自觉。依据世界著名心理学家弗洛伊德的观点看,认同是个人与他人、群体抑或模仿人物,在情感上、心理上趋同的过程。国家认同是一个政治概念,直到20世纪70年代才被引入中国政治学领域。从严格的意义上讲,国家认同说到底就是对中华民族的国族认同。它折射出中华民族56个民族成员,对于自己所属国家的承认和忠诚,发自内心的认为自己是归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从骨子里确立了维护国家统一、捍卫国家主权、保卫国家领土完整的政治自觉性。国家认同的法律意义和政治价值在于,它从属性上规定了边疆地区少数民族群体的政治性和民族性,在空间领域和范围内确立了强烈的文化性,这是一种用无形的纽带将不同民族群体、不同地域中的不同的人们团结在一起,因而它是一种比过去其他形式高得多的高层次认同。从民族群体意义上讲,国家认同是在有多个国家政治实体的状态下,公民可以依据自己的国家认同感,在经过区分和严格甄别的基础上,自觉地树立对自己国家的真实归属感、民族尊严感和发自内心的自豪感。国家认同的功能作用,体现在它可以直接提升公民政治身份、实现当家作主的权利;可以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实现社会的激励、规范和整合功能;可以帮助国家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政令统一;可以促进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和谐与发展;有利于实现所有公民个人都能够得到全面、健康、自由的发展。对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来说,国家认同危机也是存在的和不可避免的。从国家治理权力基础的视角看,边疆地区治理在整个国家治理体系中,义不容辞地担负着“对内拱卫国家核心区域、对外辐射周边国家、维护国家主权安全的重大职责”。边疆地区跨境族群的治理问题,严格地说是一个区域治理问题,属于边疆安全治理中的一个“子课题”。各级地方政府应当充分尊重跨境族群和跨境居民提出的合理诉求,把跨境族群治理从原本牵涉到历史和国籍等复杂的认同问题,转换为一般的社会性和现实性问题,以降低跨境族群治理的政治敏感性,从跨境居民基本的“生活场域”入手解决复杂的边境安全问题。各级政府必须警钟长鸣、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始终做到趋利避害、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尤其是在国际局势复杂多变的情势下,着力加强和提升跨境族群的国家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是当下边疆治理的核心工作和突出任务,对稳疆固边、民族团结和边疆安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制约跨境族群国家认同情感的因素是多维的
跨境族群的国家认同受到来自政治、经济和文化诸多方面的影响。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尽管是“一体两面”,但事实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性。在这里“民族认同”侧重于个体对于民族文化、历史发展、生活习俗、思想观念诸方面的认同,最大特征就是突出群体性。“国家认同”侧重体现为公民对于国家的忠诚和责任感,即公民具有履行自身义务、为国效劳的责任,其最大特征就是突出其政治性。在一定历史条件和特殊情况下,边疆地区少数民族群体中的某些狭隘的“民族认同”,一旦被敌对势力利用并任意扩大和强化,那么“国家认同”就可能相应地被弱化。在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范围里,任何时候都需要正确处理好“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两者之间的关系。从政治因素方面看,国家认同的核心是跨境居民对国家政权的认可、拥护和服从。同源跨境族群尽管在血缘、情感诸多方面,与邻国跨境族群具有显著的相通性,但他们对个人的政治身份认同、国家归属认同,则是泾渭分明和不存异议的。即是说在通常的情况下,跨境居民不存在对彼此国家都有认同感和归属感的情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时候会由于政策执行不到位抑或政策失误,致使跨境族群对自己的文化身份与政治身份产生模糊意识,进而引起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矛盾与冲突。有时候也会由于受到国内经济发展水平、所处社会地位以及民族政策执行方面的消极影响,习惯用来自于邻国同源族群的待遇情况作为参照系,致使自己在政治认同和国家认同的坚定性上发生摇摆。从经济因素方面看,由于地处偏远、土地贫瘠、人们的经济收入水平比较低,跨境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相对于经济发达地区较大的差距,他们在享受国家资源配置与政策支持方面,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处于相对匮乏的弱势状态。这种状况如果长期得不到实质性的解决,尤其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就有可能诱发跨境居民对现实政治制度和现行政策的不满情绪,进而导致这部分跨境居民对自己身份认同的质疑和国家认同的弱化。这种心理失衡并非全部在于物质条件上的绝对差异,而主要体现为他们对于期待得到的与已经获得的之间产生心理落差。相对于在非常时期多数跨境族群而言,“贫困可以成为分离的理由,富裕也可以成为独立的借口。”这也即是说,边疆地区跨境族群经济发展水平与国家认同程度,既具有正相关的关系,又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关键在于这种经济社会的发展,是否促进了文化传统与国家认同价值观相融合。再从文化因素方面看,边疆地区跨境族群的国家认同与其文化意识具有变迁性和共通性,族群文化通常是以其历史、信仰、习俗等复合体形式,对跨境族群成员进行自我身份定位的。境内外同源跨境族群在文化渊源、传统习俗诸多方面,也都保持着抑或沿袭着历史的共通性。这个特殊性既有助于促进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文化交往与交流,也可能因之造成本国跨境族群出现心理相互防范、民族与国家离心倾向产生的紧张局面。同时族群文化不同于政治边界以及政治身份那么稳定,在实践中往往呈现出动态的变迁性,文化边界会随着居民居住的传统地域,通过大众媒体不断向周边扩散,最终影响和波及到跨境群体的国家认同程度。
(三)探索增强跨境族群国家认同情感的基本路径
增强边疆地区跨境族群国家认同意识与坚持国家主流意识是一致的。56个民族中的每个民族都是中华民族的一员,每个公民都是中国这个不可分割整体中的一分子。中华民族共同体从来不以牺牲某个少数民族群体的利益为代价,始终坚持在维护各民族利益的基础上,共同营造和谐统一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因此,在边疆地区开展增强跨境族群国家认同的爱国主义教育,既要坚持“民族团结”的实践基础,又要坚持“文化认同”的法治原则,这是由边疆地区特殊的地理环境和社会结构决定的。只有当边疆地区跨境族群牢固地树立起中华民族自豪感的时候,他们才会自发地张扬自己的公民身份,自觉地履行定居边疆、开发边疆、守护边疆、巩固边疆的天职。针对边疆地区跨境族群政治身份认同的一元性和排他性要求,边疆地区各级党政领导,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国家主流意识的主体地位,旗帜鲜明地反对和遏制“泛民族主义”和“极端民族主义”思潮,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边疆地区所有居民共同的、唯一的主导价值体系。少年强则国家强,必须加大对跨境族群子女的国家认同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前途理想教育,将对跨境族群青少年进行的国家认同教育,作为抵御境外敌对势力渗透、维护国家主权统一的基本路径。具体地说,需要从如下三个方面下功夫:(1)针对同源跨境族群在不同国家作为主体民族而形成的比较落差,各级地方政府在组织对跨境族群进行国家认同教育的时候,应当关注跨境居民文化身份与政治身份的共通性,强调跨境居民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一致性,引导受教育者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和法治观。在对边疆地区青少年进行国家认同教育的时候,要提升他们对本民族历史、国家历史的全面了解和认识,增强他们对其民族成分、公民身份正确的、理性的思辨能力。(2)针对跨境族群普遍存在的“读书无用”观念,各级地方政府要尽最大努力改善跨境区域的办学条件,结合贫困区域精准扶贫和精准脱实践,杜绝适龄读书儿童因贫辍学、因病失学,从根本上阻断绝对贫困的代际传递。尤其要让跨境族群的青少年一代在文化课学习的过程中,了解自己民族的文化变迁历史,熟悉家乡的风土人情和当地语言,增强对家乡和民族的热爱,进而树立坚定的国家认同观和正确的民族观。(3)针对少数跨境族群简单地把本民族传统文化同中华民族主流文化对立起来、割裂开来的实际情况,各级地方政府要正确引导跨境族群坚持动态整合的文化发展理念,着力培养他们全球视野跨文化的吸收能力和理解能力,帮助受教育者从历史变迁的整体性视角,充分认识本民族文化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塑造和培养青少年一代的爱国主义情怀。进行跨境族群的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一定要打破跨文化理解教育仅限于跨境学生的狭隘思维,注重培养青少年一代求同存异的理性文化观念,帮助他们树立全球视野的跨文化认知能力,引导青少年一代自觉养成海纳百川、兼容并蓄的学习能力。 原载《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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