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企业房租!多项补贴补助!陕西12项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
陕西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缓解疫情对中小微企业影响,提振发展信心,保持稳定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明电〔2020〕14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陕政发〔2020〕3号)精神,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有序推动复工复产。
指导企业制定复工复产方案,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各项措施,确保生产生活平稳有序。对涉及保障城市运行、疫情防控和群众生活必需的企业要确保正常开工。其他企业以县(区)为单位,在有序可控原则下分类施策。各级政府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解决中小企业在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困难,对重大事项“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简化流程、快审速批。对企业多生产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全部由政府兜底采购收储。(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各设区市政府)
二、减轻税费负担。
列入国家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的中小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相关设备可向主管税务部门申请一次性税前扣除,按月向主管税务部门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运输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或者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的防控重点物资和提供公共交通运输、生活服务、邮政快递的企业,可向主管税务部门申请免征对应收入的增值税;
医疗卫生机构和物流企业参与疫情防控和运输防控重点物资的车辆,可凭各级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应急指挥部有关证明资料,向主管税务部门申请免征2020年度车船税,已经缴纳的可申请退税或抵缴下年度税款。
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
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可向主管税务部门申请免征水利建设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对因疫情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企业,可向主管税务部门申请困难减免。
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向主管税务部门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各设区市政府)
三、减免企业房租。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2020年2月免收房租,3—4月房租减半。
对在疫情期间给予中小企业房租、标准化厂房租金、物业费用减免的县域工业集中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特色载体,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支持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孵化载体减免在孵企业的办公、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的租金,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按照减免租金的10%给予补助。属地政府可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补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各设区市政府)
四、实施援企稳岗政策。
疫情防控期间,坚持不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的参保企业(不含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僵尸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由上年度实际缴费的50%提高到60%;
符合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条件的,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上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确定;
3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裁员率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的,参照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给予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稳岗返还。(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各设区市政府)
五、加大信贷支持。
扩大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提高企业“首贷率”和信用贷款占比。确保全年中小企业信贷余额高于上年同期余额,普惠小微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国有大行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20%。
对因疫情出现暂时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适当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六、降低融资成本。
落实通过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确保实现全省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2019年下降50个基点的政策。
对受疫情影响、还款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鼓励各大型银行在原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
建立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中小微企业“白名单”制度,名单内企业贷款利率在中小企业贷款平均利率水平上再降50个基点。
对列入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名单的中小微企业,落实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省级财政按照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的政策,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
七、强化担保支持。
政府性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减免担保费用,其中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率降至1%以内,
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率降至1.5%以内。
省再担保公司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担保项目,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用。(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各设区市政府)
八、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按照轻重缓急,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分为优先支持、重点支持和适当支持三类,分步实施。
优先支持已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和产品注册证的项目,2月底前能够完成技改、达产达效,所生产医疗物资统一由省应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筹分配的企业,对其净化系统改造及设备投资给予50%的补助;
重点支持3月底前有望完成扩能改造、形成产能,取得相关许可证和产品注册证的企业,对其净化系统改造及设备投资给予3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适当支持3月底以后完成扩能改造、形成产能,取得相关许可证和产品注册证的企业,对其净化系统改造及设备投资给予1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九、加强清欠中小微企业账款。
疫情期间,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国有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必须主动、按时、足额支付各项应付款,严禁以商业承兑汇票的方式延长还款期限,鼓励提前偿还合同账款,确保不形成新的拖欠。
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存量欠款清偿力度,确保年底前无分歧欠款应还尽还。(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各设区市政府)
十、完善企业服务。
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应对疫情联席会议制度,指导措施落地。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对全省中小微企业运行进行监测和研判,并做好相关政策解答。
全省各级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尽快组织本平台各类服务机构复工,平台及各类机构联系人在网上公示。
对因疫情造成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负面影响的,暂不予以信用降级。
对已成为失信主体的疫情防控领域企业,开辟信用修复绿色通道。(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发展改革委,各设区市政府)
十一、加强企业维权和法律援助。
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立投诉窗口,收集汇总企业反映问题,及时报送主管部门。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部门网站信箱和12315服务热线作用,及时回应中小微企业诉求。
全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出台涉疫情防控公证事项办事指引,司法部门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司法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设区市政府)
十二、加强宣传引导。
利用政府网站、广播电视媒体、平面媒体、短信和手机APP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府应对疫情为中小微企业纾困政策举措,引导中小微企业坚定信心,共克时艰。及时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并向全省推广。(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政府)
以上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文中具体措施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余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止。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我省遵照执行。
陕西这些景区
将对全国医护工作者免费开放
继西安34家重点收费旅游景区、博物馆向全国医务工作者全年免费开放后,(最新!西安旅游景区向全国医务工作者全年免费开放)陕西省宝鸡、咸阳、延安等地也发布通告,辖区内多家景区将全年对医护人员免费开放,具体如下:
宝鸡市
目前宝鸡市所有27家A级以上收费旅游景区自恢复运营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前,对全国医护工作者持有效证件(医师证、护士证)实行免费参观游览政策。
免费开放景区名录
序号 |
景区名称 |
等级 |
1 |
法门文化景区 |
5A |
2 |
太白山旅游景区 |
5A |
3 |
岐山周文化景区 |
4A |
4 |
通天河景区 |
4A |
5 |
红河谷景区 |
4A |
6 |
关山草原景区 |
4A |
7 |
青峰峡景区 |
4A |
8 |
龙门洞景区 |
4A |
9 |
九成宫景区 |
4A |
10 |
大水川旅游景区 |
4A |
11 |
金台太极源文化景区 |
4A |
12 |
九龙山景区 |
4A |
13 |
钓鱼台风景名胜区 |
3A |
14 |
大唐秦王陵 |
3A |
15 |
灵官峡景区 |
3A |
16 |
古大散关景区 |
3A |
17 |
野河山景区 |
3A |
18 |
黄柏塬原生态景区 |
3A |
19 |
蒙牛乳业工业旅游区 |
3A |
20 |
炎帝陵景区 |
3A |
21 |
灵宝峡景区 |
3A |
22 |
炎帝影视基地 |
3A |
23 |
秦公一号大墓 |
3A |
24 |
西部兰花园 |
3A |
25 |
五丈原风景名胜区 |
3A |
26 |
西虢水上乐园 |
3A |
27 |
太白县药王谷 |
2A |
咸阳市
咸阳市38家A级旅游景区将对全国(含港澳台地区)所有医护工作者免费开放。
自景区恢复开园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医务工作者只需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医师证、护士证或其他有效医务工作证件),便可在景区售票处兑换免费门票。
免费开放景区名录
AAAA级景区(10家):乾陵博物馆、茂陵博物馆、马栏革命旧址、袁家村关中印象体验地、马嵬驿民俗文化体验园、郑国渠旅游景区、云集生态园、侍郎湖景区、咀头休闲体验地、咸阳湖景区
AAA级景区(19家):石门山国家森林公园、三原县博物馆、咸阳博物馆、大佛寺石窟博物馆、昭陵博物馆、古豳文化博物馆、唐杨贵妃墓博物馆、甘泉湖旅游景区、马家堡关中特委革命旧址、黄土地窑洞生态度假庄园、咸阳古渡遗址博物馆、安吴青训班纪念馆、三原金源山庄、三原李靖故居、泾阳龙泉公社、宏兴码头生态观光园景区、武功姜嫄水乡景区、习仲勋革命活动旧址景区、029艺术区
AA级景区(9家):于右任书法博物馆、金池革命旧址、龟蛇山自然风景区、爷台山战地主题公园、昭仁寺景区、苏武纪念馆、周家大院民俗博物馆、郑国渠国家水利风景区、泾阳县博物馆
延安市
自疫情消散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延安市所有的旅游景区、旅游演艺及部分宾馆、民宿向参与武汉“抗疫”一线救援工作的全体医护人员、解放军战士及各行业志愿者们免费开放
奔赴武汉“抗疫”一线,参加救援工作的全体医护人员、解放军战士及各行业志愿者凭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或医师证、护士证、军官证)及参与武汉一线救助工作相关证明(单位、社区介绍信或相关机构证明),在出发前十天登录延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进行预约登记,同时将相关材料和到达时间、同行人数、在延活动时间发送到延安市旅游公共服务管理中心邮箱(yananlvyou8073371@163.com),以便当地提前做好行程安排。
延安参与本次公益行动的景区酒店、旅行社名录
免费参观
1.延安革命纪念地旅游景区(5A)2.黄帝陵景区(5A)3.黄河壶口瀑布景区(4A)4.延川县黄河乾坤湾旅游景区(4A)5.陕西黄陵国家森林公园(4A)6.延安清凉山景区(3A)7.延安万花山景区(3A)8.延安王家坪革命旧址(3A)9.延安凤凰山革命旧址(3A)10.洛川会议纪念馆(3A)11.中央红军长征胜利纪念园(3A)12.宜川县秋林第二战区长官司令部旧址(3A)13.万安禅院石窟景区(3A)14.志丹抗日红军大学旧址景区(3A)15.志丹刘志丹烈士陵园(3A)16.甘泉大峡谷景区(3A)17.南泥湾景区18.延安杜公祠景区19.黄龙“树顶漫步”景区
免费住宿
1.延安旅游大厦(四星)2.延安隆华花园酒店(四星)3.延安万花山宾馆(四星)4.延安大酒店(四星)5.延安隆华生态假日酒店(四星)6.延安黄陵宾馆7.金延安民宿集群8.延安宝塔山民宿
免费观看演出
1.《延安保育院》2.《红秀延安》3.《飞越延安》
免费提供导游服务
1.延安国际旅行社2.延安亲亲旅业3.延安黄土地旅行社
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发布
(网上西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