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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让农村留住乡愁留存文化

发布时间:2016-06-29 12:38

    编者按:5月11日,陕西省第二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在该省大荔县召开,会议下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意见》。该省省委书记娄勤俭专门就该项工作作出批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全面小康的硬指标,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

    会议明确提出,到2020年,陕西省所有村庄基本实现环境干净、整洁、卫生,全省20%以上的村庄建成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的美丽宜居乡村。

    “树绕村庄,涝池水满,乡愁乡韵,宜人宜居……”在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这片关中东部最宽阔的平原上,一座座村庄棋子般散落其上,村外绿树如云,村前涝池波光粼粼。村中的垃圾站和污水处理站等成了这个平原上一道新的风景,以前城市才有的公共设施,如今在这里的村庄随处可见。

    自2014年以来,陕西省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在全省各地建成了一批风景如画的美丽乡村。2年中,陕西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使乡村面貌大变样,农民生活条件大为改善,乡村魅力再现,农村不再是那个“回不去的故乡”。

    由“表”及“里”的提升

    在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记者从畅家村出发,经过平罗村、福佑村、柳池村等村庄,沿途行走的大朝旅游专线、沿黄旅游公路等道路两侧无不绿树成荫、鲜花绽放。刚刚举行过中国渭南国际马拉松赛的大荔县,给来自世界各地的参赛者展示了中国美丽乡村的风貌。

    像大荔县这样的乡村风貌,在陕西省并不是唯一的。2013年中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以来,陕西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改善村庄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狠抓落实,先后组织编制了《陕西省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规划(2014年--2020年)》,制定了《陕西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导则》,全省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实现全覆盖,61%的村庄编制了村庄建设规划。全省各地建成了一批景色宜人的美丽乡村,而如何做到这样由“表”及“里”的提升,陕西省的做法值得借鉴。

    据了解,陕西省在规划引领的基础上,坚持垃圾治理先行。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实施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制定了《陕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示范村创建活动,全省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53.1%。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中始终坚持民生为重。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截至目前,全省共实施农村危房改造67.1万户,农村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的居住条件明显改善。

    同时,该省坚持文化传承。积极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构建了评价认定指标体系,确定了首批171个省级传统村落。积极争取将全省30个村落列入全国传统村落名录,争取国家保护发展资金9000余万元。并始终坚持城乡统筹发展。采取专项资金引导、土地指标支持、目标责任考核、创新体制机制等措施,强力推进小城镇建设,35个省级重点示范镇、31个文化旅游名镇实现了预期目标。该省特色小城镇建设经验更是被住建部发文在全国推广。

    从“点”到“面”的跨越

    来到大荔县许庄镇柳池村,这里曾因池塘边遍种依依垂柳而得名,而如今“村如其名”的美丽景象再现。据介绍,柳池村已完成100%的户厕改造,并通过景观花池、树木栽植等绿化美化工程,实现了村内“步步风光步步景”的村容村貌。全村115户被评为“美丽庭院”,形成了个个别具风味的农家小院。而这些,只是陕西省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来的一个缩影,如柳池村一样的美丽村庄正在三秦大地上越来越多。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农民奔小康的硬指标,是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要求。下一阶段,陕西省还将开展“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活动,采取省、市、县分级包抓的形式,每年重点推进640个美丽宜居示范乡村建设。真正实现从“点”到“面”的跨越。

    陕西省将按照“多规合一”的思路,以农房建设管控和村庄整治为重点,根据各地镇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优化完善县域村庄体系规划,明确不同区位、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村庄整治重点。并深入实地调查,坚持问题导向,加快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提升村庄规划覆盖率。到2020年,所有行政村都要编制完成村庄建设规划,实现农房建设都有规划管理。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规范乡村建设秩序。

    同时,该省还将瞄准突出问题,集中开展包括农村垃圾三年专项治理、农村污水专项治理、绿色村庄创建活动等整治活动,到2020年,全省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并聚焦贫困群体,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坚持“三最”原则,重点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在保障房屋安全基础上,下大力气提升住房基本居住功能,力争2020年底完成全省现有58.6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确保每一户贫困户有基本住房。

    此外,还将不断提升农村建筑风貌,组织设计一批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农房建设图集,免费供农民选择。开展农村工匠培训,开发和推广现代乡土建材和现代农房技术,确保农房质量安全。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力度,开展第二批省级传统村落认定,明确保护对象及其保护措施,积极引导居民自觉保护传统建筑风貌、保持传统建筑形式。继续做好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工作,开展特色景观旅游名村创建工作。

    自“上”而“下”的重视

    5月11日,陕西省政府在大荔县召开第二次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省委书记娄勤俭做出批示,省长胡和平出席会议并讲话。这次会议是该省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一次高级别的总结梳理与任务安排,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言而喻。

    针对此项工作,陕西省省委书记娄勤俭在批示中指出,要加强规划引领,突出地方特色、群众需求和与自然的和谐;要着力弥补短板,集中力量抓好垃圾、污水处理和改厕等任务;要搞好工作指导,特别是农村建房,既要体现地域文化又要方便使用,住建厅要设计一批具有特色的民居样式免费供农民选择。基层党组织要将这项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为一体,倡导绿色、和谐的理念,建设富裕、美丽的乡村,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会上,陕西省省长胡和平指出,要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城乡一体化发展、农业现代化、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脱贫攻坚和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乡村,保护好、传承好耕读文明和乡土文化等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

    陕西省为了做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不仅体现在自“上”而“下”的重视,更体现在及时有效的政策引领与支持上。此次会议下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意见》,为加快推进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明确了目标,夯实了责任,确定了“路线图”。

    意见中提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要根据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因地制宜,以建设清洁乡村、生态乡村、美丽乡村为目标,分层次分步骤扎实推进。到2020年,全省所有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条件显著提升,村庄基本实现环境干净、整洁、卫生,80%以上村庄基本实现环境优美、绿色生态,20%以上村庄建成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的美丽宜居乡村。2016-2020年,全省每年安排不少于6亿元支持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我们有理由相信,“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开筵面场圃,把酒话桑麻”的乡村田园景象,很快便会在三秦大地的广大农村处处可见。那些记忆中美丽的乡村,正在希望的田野上扑面而来。


(文章来源:西部网    本网编辑: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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