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蓝田西北家具工业园新入驻企业络绎不绝;白鹿原文化产业基地和印象民俗村快速推进;汤峪温泉城、滋水金街等三产重点项目加快建设;簸箕掌等一批乡村游示范村快速崛起……新年伊始,蓝田县各重点项目建设,在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的保障下,持续保持良好的推进势头。
良好的发展势头与蓝田努力为企业建设发展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不无关联。该县牢固树立“不抓发展是失职,抓不好发展环境也是失职”的理念,下大力气,整治各类影响、干扰企业建设、生产、经营的突出问题,并把2016年确定为“发展环境提升年”。近日,县政府出台了2016年1号文件——《蓝田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属地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暂行)》,《管理办法》以坚决刹住强揽强干歪风,有力遏制属地“霸王”工程,努力为企业创造公平稳定可预期的良好发展环境为主旨,对参与属地工程的主体、程序、范围、价格、收益分配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努力为落户企业创造良好的建设、发展环境,获得了区域发展、企业满意、群众受益的多赢效果。
为有力遏制借原土地权属之口,仗家门口之势,运用霸王手段,强揽强干属地工程,以破坏公平自愿市场原则和区域投资环境为代价,为个人谋取不正当工程利益的恶劣行为,《管理办法》首先针对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个强揽强干属地工程的不良本质核心,明确规定:只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村(组),可由项目用地原权属所涉及的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享有权利。)在条件同等,价格合理,保证质量,平等自愿、公平交易的前提下,才有权优先参与非技术性的属地工程建设。其经营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公益事业建设或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理分配。参与主体资格的明确规定和利益分享的规定,彻底杜绝和斩断了个别人谋利的资格和渠道,也有力遏制了对企业属地工程建设的干扰和破坏。
《管理办法》对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属地工程建设主要范围也明确界定为:提供工程建设所需砂石、黄土、机砖等地材供应;提供工程建设所需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及工程车辆等租用服务;承担围墙圈建等非技术性工程建设;提供非技术性一般劳务服务。保障了建设工程主材供应、主体建设及技术性工程建设不受属地人为干扰。
为杜绝漫天要价、狮子大开口的现象,《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在属地镇政府(街办)的组织协调下,由集体经济组织与投资方或工程建设总承包方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地材供应价格不得超过西安市建筑定额管理办公室最新发布的信息价;机械、车辆租用服务及围墙圈建及一般性劳务服务的价格,不得超过县住建部门发布的信息价。
《管理办法》还对监督主体、程序、分配、财务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属地工程建设必须在所属镇政府(街办)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下进行,集体经济组织不得私自与投资方或工程建设总承包方接触。
镇长(街办主任)为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属地工程建设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第一责任人。
集体经济组织制定参与工程建设承包方案和收益分配方案,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或村民代表同意,集体经济组织与投资方或工程建设总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协议,并由镇政府(街办)监证。
为保障收益款项的安全,《管理办法》要求,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属地工程建设的工程款结算,按照村财镇(街办)管原则,必须由投资方或工程建设总承包方将款项直接转账至镇政府(街办)会计核算中心。对破坏投资环境的行为,《管理办法》也做出了相应的明确规定。
“《管理办法》的出台,使企业的建设周期和建设成本都有了良好稳定的预期,投资信心更加坚定了、投资热情更加高涨了。”西北家具工业园整体运营商——蓝田新港西北家具工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稳平说。
“《管理办法》,也有力保障了企业建设属地群众发展利益的合理共享,遏制了歪风邪气,舒心、满意的群众成为企业发展优良的宝贵环境。”蓝田西北家具工业园涉及建设征地村——新街村的村民李文龙高兴地说。
(文章来源:西安晚报 本网编辑:余柯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