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建局:立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1-08-12 19:49
排查整治安全隐患2528处!西安市住建局:立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西安市住建局日前发布关于全市住建领域质量安全“一月一通报”制度落实情况的通报。全文如下:
各区、县住建局,西咸新区住建局,各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局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2021年7月份全市住建领域质量安全“一月一通报”制度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7月,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切实履行属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职责,认真执行“一月一通报”制度,截止7月底,共检查项目877项次,下发通报21份,下发整改通知单653份,排查整治安全隐患2528处,处罚金额共计332万元。
西安市住建局2个督导组对6月份通报的典型项目、安全事故项目开展“回头看”,共检查项目14个,发现安全隐患149处,下发执法建议书5份。
二、好的方面
从总体情况看,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对7月份安全生产工作有部署、有安排,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
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能够积极贯彻中省市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及时主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逐步实现了“四个转变”,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曲江新区住建管理部门强化源头治理,全面排查辖区内20家机械租赁企业,对8家不合格的企业清理出辖区市场。
(二)隐患排查治理效果显著。
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积极落实全市住建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高频率、拉网式、全方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工作台账,逐一整治消除,形成闭环管理。航空基地、航天基地、高新区住建管理部门从严从实从细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每月对辖区项目全覆盖、高频率检查,切实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中。
(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
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能够履职尽责,严格按照市住建局46号文对辖区内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浐灞生态区、长安区住建管理部门严格执法,高限处罚,对违法违规行为分别处罚191万、41万,形成高压态势,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三、存在问题
(一)执法查处力度不足。
部分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执法宽松软,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联合惩戒落实不到位,震慑力弱化。阎良区、灞桥区安全执法标准不高、查处力度偏弱,仍存在“零执法、零处罚”现象。
(二)企业主体责任悬空。
个别在建项目项目经理在岗履职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安全管理能力欠缺,现场安全措施落实不力,施工作业人员培训教育覆盖率低。长安区郭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施工单位为西安市宏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长期未在岗履职,现场危险区域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三)危大管控流于形式。
个别在建项目对危大工程管控认识不到位,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与实际不符,施工过程安全巡视记录缺失,危大工程验收不符合程序规定且管理档案收集不规范、不完整。航天基地曲江澜山一期项目(施工单位为陕西宏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落地式脚手架、悬挑脚手架、卸料平台未按规范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基坑监测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四)防汛工作落实不力。
个别在建项目对危大工程管控认识不到位,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与实际不符,施工过程安全巡视记录缺失,危大工程验收不符合程序规定且管理档案收集不规范、不完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严格执行市住建局46号文及“八项措施”要求,对通报的问题项目严格复查,对违反施工安全“八项措施”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从严查处(查处情况于8月15日前报市住建局质安处),录入信用评价系统,坚决杜绝带病施工,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二)立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市安委办《关于2021年1-7月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形势分析的通报》,建筑业高坠、坍塌、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多发频发,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立即安排部署,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迅速开展预防高坠、坍塌、有限空间作业事故专项整治,突出抓好作业审批、防护措施、作业人员教育培训等环节,逐一排查,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清零,切实做到先安全、再生产。
(三)提升疫情防控、防汛处置能力。
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按照《全市住建领域防汛专项应急预案》要求,加强雨前排查、雨中巡查,突出抓好地铁深基坑、塔吊基础等重点部位,督促辖区企业开展防汛演练。同时督促辖区企业加强人员进场、每日测温、消毒等疫情管控措施,确保“两手抓,两不误”,完善疫情防控、防汛处置工作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1日
(网上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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