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获悉,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2017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396元,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核定基数的通知》要求,将西安市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因工死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7279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