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下半年自考办证即将开始
发布时间:2019-11-27 22:23
2019年下半年自考办证即将开始
2019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理毕业证书工作即将开始。西安市具体办证时间、地点、办证程序与流程请看这里!
01申办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请毕业证书: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的学习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3.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4.课程免考(替代)符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的规定和有关要求;
5.没有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行为。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毕业证书:
1.考籍档案中笔迹明显不一致或成绩有误者;
2.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者;
3.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在考试期间不一致,未出具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证明材料者;
4.未到现场采集或提供毕业证书照片,且本人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者;
5.省外转入的考籍档案,未在考籍所在市(区)办理转入确认手续者;
6.未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包括课程笔试、实践环节考核、毕业综合考核或毕业论文答辩),成绩不合格者;
7.申请本科毕业,未通过前置学历审核者;
8.考籍档案不全、信息有错误,未及时纠正者。
02网上申报
申报时间:12月10日至12月27日
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请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点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选择“考生登录”项,进入“毕业申请转入转出”窗口,详细浏览有关政策规定,免试细则和毕业申办须知及注意事项。
2.考生核对本人自然信息。考试期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与二代身份证上不一致(身份证号正常升位除外),必须由考生单位、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上须有照片并加盖考生单位和公安部门的骑缝章,同时提交户籍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身份证号码由15位正常升至18位的考生,不需出具证明只需提供新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修改自然信息时间为:12月10日至19日(周六、周日休息)到西安市文艺南路194号(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四楼403室);
▲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文艺南路194号)
注意!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本人自然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按照流程提示在网上进行毕业证申请操作。考生自然信息出现错误将导致毕业证书无法上网注册。
3.考生完成网上申请后,请自行打印一份“毕业申请表”;如有免考课程还需打印一份“免考课程审批表”。
03现场递交资料
递交时间:
12月23日至12月28日
(周六上班)
递交地点:
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西安市文景北路3号)
递交流程:
1.考生本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首先到现场采集毕业证书照片或提供电子版毕业证书照片(照片采集标准:照片背景可选用均匀淡蓝色(参考值RGB<100,197,255>),数字化图像规格为480×640ppi,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数字化图像文件应符合JPEG2000压缩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照片文件大小在20KB-40KB之间,不得超过40KB)。
2.凡专、本科申请免考课程的考生,应先持打印的“免考课程审批表”及用于免考课程的各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免考课程审验处”核查免考材料。
3.凡申请专科毕业证的考生,直接到相应专科专业“资料审核组”核查课程,填写资料袋,上交办证材料。
4.凡申请本科毕业证的考生,先到“前置学历审验处”核查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审原件留存复印件)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该表由考生本人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对于前置学历毕业证书无法打印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留存复印件);
对于前置学历毕业证书上使用的自然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与本次申请的本科毕业证书上不一致的考生,必须另外附加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变更证明一份,不提供者将导致本科毕业证书无法在学信网注册。
完成前置学历审验后,申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方可到相应本科专业“资料审核组”核查课程,填写资料袋,上交审核过的办证材料。
5.集体单位统一申报毕业证书材料时,必须提前告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到现场采集照片或提供符合要求的电子版照片;考生照片采集完成后持本单位介绍信和考生花名册(分专业按准考证号顺序排列),统一上报资料;考生个人资料袋右上角须注明单位名称,左下角须注明考生申办专业、姓名、准考证号和联系电话。
温馨提示
请集体办证单位与广大考生掌握政策规定,知悉程序流程,充分做好准备,高效、有序、快捷的领到自己的毕业证书!
(网上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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