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两年多之后,《西安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5月25日起正式实施。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西安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在西安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都可申领居住证。
2013年12月3日,西安开始试点推行居住证制度。截至目前,西安已采集流动人口信息1872533条,办理居住证1653273个。2016年4月1日,西安市政府第135次(〔2016〕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西安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自2016年5月25日起正式施行。
居住证有效期是一年。居住证持有人在西安市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居住地址变更的,应当到现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居住地址变更登记。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一并提交委托人、代办人的身份证明。
申领居住证、申报居住证地址变更、申报居住证签注,免收费用,申报补领、换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本办法施行前已发放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记者卿荣波)
了解一下
1. 哪些人可申领?
非西安市常住户口,在西安市居住登记或居住时间已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都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其中,“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西安市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房屋、与房屋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连续就读”是指在西安市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2. 要准备哪些材料?
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证明(原件)等】,居住时间证明,就业、住所、就读等证明以及《陕西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和《陕西省居住证申请表》(可登录西安市公安局官网下载或到居住地派出所领取),粘贴近期1寸彩照。
3. 15种情况可紧急申办
办理义务教育的;办理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的;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办理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办理居民身份证补换领的;办理机动车登记的;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办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的;办理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和申请授予职业资格的;办理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办理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的;办理参加社区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的;办理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的;办理政府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务的。
(文章来源:华商报 本网编辑:张楠)